申请条件 | 1、职工所在单位为本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贷款,对停缴、欠缴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具有户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贷款所购房屋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4、银行贷款无违约记录;5、借款人已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的(含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再次申请贷款时需留存借款人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未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且个人信用良好的,可再次申请贷款;6、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它金融机构贷款期间出现过连续违约6次以上(含6次)的,在贷款结清后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
申请材料 | 1、《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还款计划及还款明细,须加盖银行业务章;3、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4、借款人、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如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调解书;5、共同还款人缴存公积金的无须提供收入证明,以公积金业务系统内记录的缴存基数作为收入标准。共同还款人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收入证明。(1)半年内工资卡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鉴;(2)营业房出租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承租方营业执照。住房出租的提供出租房屋和自住房屋产权证;(3)出租车从业人员需提供《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出租车营运证》,有经营权者提供《出租车经营权证》;(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5)另有其他稳定收入的,需提供银行流水;6、所购房屋为商品房的,按原购房价确认抵押价值不需评估;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管理部需开具认可书;7、还款存折或还款卡号;8、征信报告。 |
申请地点 | 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
审批时限 | 材料齐全,信息录入后,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 |
涉及费用 | 1、在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时的工本费由房产局收取,收取标准为住宅房72元,非住宅房496元(门市、车库);2、跨行转款时的手续费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由委托银行决定;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